福州桶装水开始全面查“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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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3月27日11:18 海峡都市报 | ||
本报讯 即日起,委托灌装的桶装饮用水桶身的主标签上,将增加受托桶装饮用水生产企业的厂名、厂址等内容,以供消费者监督及卫生部门监管。这是记者昨日从福州市桶装饮用水卫生工作会议上获悉的。 从即日起,一些有品牌商标但由于没有生产条件,委托其他生产企业负责灌装的桶装饮用水经营单位,除了按照《食品卫生法》的规定,办理桶装水销售卫生许可证以外,还应 据了解,福州市场上不少桶装水销售单位采用的是委托灌装,但真正在正规水厂灌装的很少。一些无证的桶装水经销商因价格、服务等方面的因素随意更改受托方,甚至出现用自来水灌充的现象。加强委托灌装桶装饮用水的卫生管理成为今年卫生监管的重点,桶装饮用水专项检查将于4月初全面铺开,以确保水质的卫生和安全。对那些非法灌装的地下窝点将严惩不贷,福州市卫生防疫站公布了投诉电话:0591-3364149;0591-3326373。 福州市卫生防疫站特别提醒消费者,桶装水灌装后,必须经过24小时的细菌培育,检验其细菌总数与大肠菌群等指标,合格后方可出厂,饮用当天出厂的“新鲜”桶装水,其水质未必合格。(本报记者 李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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