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姐妹不甘受骗 “亏两万元也要将非法传销举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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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3月28日13:47 新桂网-南国今报 | ||
新桂网-南国今报柳州3月28日讯(见习记者钟华) 3月26日,广西省柳州市工商、公安联手,对江苏省连云港人的一个非法传销组织6个窝点进行了突击检查。 向执法部门举报这个非法传销组织的是一对来自连云港的姐妹:阿荣和阿娟。她们向记者讲述了在柳州的遭遇。 阿荣由于所在的企业不景气,离开了单位,准备和妹妹阿娟一起做点生意。今年春节期间,阿娟的好朋友阿凤从柳州打来五六次电话,说自己现在在柳做服装生意,很好赚钱,力邀阿娟过来。 2月14日,阿娟来到了柳州。2月28日,阿荣也随后来到了柳州。阿凤安排阿娟和阿荣与连云港来的其他6个人住在一套租住房内。阿凤不让她们读书、看报,不让她们跟当地人接触。 每天有不同的人来向姐妹俩灌输如何做服装“连锁销售”生意,如何很快就能发大财等思想。在他们的反复诱惑之下,阿荣和阿娟拿出原打算做生意的7万多元,购买了22份“股份”。姐妹俩身上的钱不够,还给阿凤打了张1.22万元的欠条。 3月13日,阿荣偶然间看到南国今报关于黎塘非法传销组织的报道,对阿凤所说的“服装生意”顿生疑心,便与阿娟一起找阿凤谈判,可阿凤死活不愿意退钱。阿荣警告阿凤:“如果不退钱,我就报警。” 没想到,好朋友阿凤却要挟姐妹俩:“如果报警,我可不能保证你们的生命安全!”经过两天谈判,阿凤只好给姐妹俩打了一张5.14元万元的借条,要求她们回连云港向阿凤的丈夫要钱。 3月15日晚,派4个人“送”姐妹俩上了火车。3月18日下午,姐妹俩从阿凤的丈夫手中拿到了钱。为了不让传销组织继续害人,3月23日阿娟重新来到柳州,向柳州市公安局经济侦查支队报了案。 3月26日中午,柳州工商、公安根据阿娟提供的线索联手行动,对该传销组织设在广雅路和北站路的6个窝点进行了突击检查。阿娟说:“虽然没追回我们的2万元钱,但可以让受骗的同乡们醒悟,也觉得不虚此行了。”3月26日晚,阿娟踏上了北归的列车。作者:钟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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