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劫越狱嫖娼灭口故意杀人7个罪犯统统毙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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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3月28日14:48 海峡都市报 | ||
本报讯 昨日,受省高院委托,福州市中院在大法庭对6起刑事犯罪案作出终审裁定,核准以抢劫罪、暴动越狱罪、故意杀人罪等罪名判处张学明、林永庆等7名犯罪分子死刑,并在宣判后执行枪决。 抢劫被抓后越狱 去年1月26日晚,张学明、林永庆等人找到受害人陈某,以借手机为名想要骗走手机,遭拒绝。次日凌晨,他们约陈某到福州某工地,朝陈某身上捅了数刀,林永庆抢走其手机,陈某因失血性休克死亡。 去年3月,张学明被抓后,与同号人员预谋越狱逃跑。张学明等人将废旧门合页、牙刷柄磨制成凶器,并于5月30日上午以暴力劫持了入房检查的管教干部,企图以管教干部的性命要挟越狱逃跑,后被制服。 嫖后不想走灭口 去年5月27日晚,李光和在福州汽车北站附近遇见受害人刘某,双方谈妥嫖娼价格后,前往刘某住房嫖宿。结束后,李光和不愿离去而与刘某发生争吵、厮打。当刘某呼叫时,李光和用手掐住她的颈部,使其不能动弹,并抢走刘某财物。经法医鉴定,刘某是被他人捏、压颈部致机械性窒息死亡。 被责骂怀恨杀人 2000年9月12日晚,苏承志、苏某等人在闽清某馆店喝酒,受害人苏某某到该处找儿子苏某,责骂苏承志后带走儿子。苏承志等被责骂后怀恨在心,赶上苏某某后围上去殴打他。其间,苏承志从腰间拔出弹簧刀朝苏某某捅刺,致其死亡。(李进/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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