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汉子为救儿子要卖肾 有人要买行得通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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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3月30日06:39 北京晨报 | ||
突发急病负债累累 这个要卖肾的男子叫马加山,是山东德州电力公司的一名普通司机,妻子崔俊芝已下岗多年,独生儿子马可是德州市实验小学学生。 2001年9月,刚满9岁的马可突然发病且高烧不退。到医院一检查,被诊断为急性淋巴 2002年初,夫妇俩把马可送到北京市儿童医院做间断化疗。妻子崔俊芝每天寸步不离地守在小马可的床前,马加山则在医院和临时租的住房之间奔波往返,送饭、买药。在近一年的治疗中,小马可的病情反复发作,几次折腾下来,本没有多少积蓄的一家已一贫如洗、债台高筑。“我们已花去了20多万!” 爱子病危想到卖肾 “稍不留心,马可就有可能受感染,生命时刻面临危险。”去年12月2日,10岁的小马可病情复发,马加山心急火燎地又去借钱。妻子崔俊芝则在儿子床前默默祈祷:孩子,你不能走……爸爸妈妈拼了命也要救你! 医院的专家们指出:只有尽快进行骨髓移植才能挽救小孩的生命。在北京航天医院,妈妈崔俊芝的骨髓配型被验证与儿子的骨髓配型半匹配成功!专家说,若移植成功,小孩成活率可达60%;但如果不尽快移植,孩子凶多吉少。 然而,骨髓移植需要40多万元,这对马家来说,无疑是一个天文数字。 “马可进行骨髓移植的最好时期是在1个月以内。我东凑西借地筹了19万多元,可还差20多万呢!”再也没有渠道弄到一分钱的马加山做出了决定:卖肾救子! 买卖器官有违道德 私售人体器官是否合法?记者就此咨询了有关部门。据了解,目前《刑法》和《民法》及卫生部都未明确规定禁止人体器官买卖,但也均未明确规定其为合法。医学专家认为,买卖器官违背伦理道德,而且因为没有法律保障,即便买卖双方谈好条件,器官移植手术最终也不会被医院和医生通过。此外,器官买卖有可能诱发犯罪,很多专家建议应立法禁止。 北京市中同律师事务所律师付英鹏认为,私售人体器官不仅有违道德,而且于法不容。按照我国《民法通则》有关规定,即便买卖双方签订了书面合同,也应视为无效合同。 当记者将这些告诉马加山时,没想到这个50多岁的山东汉子竟然失声痛哭。“这是孩子惟一的希望了!我求求大伙儿,救救苦命的孩子吧……” 如果您想帮助小马可,请拨打电话:68410099转1206,或13051553451。 晨报记者孙韬文并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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