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筹钱外出不孝孙杀死祖母 七旬老人惨死沟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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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3月31日02:05 生活新报 | ||
16岁少年狱中忏悔 为筹集外出游玩的费用,一年仅16岁的中学生竞伙同几个“哥们儿”进入自己亲奶奶家实施抢劫,被发现后,竟然又对老人拳脚相加,并最终将其砍伤致死。昨日,本报记者从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这名少年犯抢劫罪已被判处15年有期徒刑的同时,还看到了他在狱中写下的一份“忏悔书”,其内容令人唏嘘。 案发七旬老奶惨死水沟 2002年7月21日,昆钢官庄当地警方接到报警称:一栋宿舍楼前排水沟内发现一具面部被浸在污水里的尸体。经现场勘察,死者浑身有多处挫裂伤及长短不一的刀伤,系头部与硬质钝面多次撞击致闭合性颅脑损伤而死。现在有群众认出死者,系昆钢一轧厂职工代某这母,已年近七旬。究竟是谁会对老人下此毒手? 接受调查时,悲痛的代某向警方提到儿子小强(化名)自7月19日外出后一直没回家;而死者丈夫也称,小强曾于7月20日深夜来到家中,老伴将他送走后就再也没回来。 难道行凶者竟会是死者的亲孙子小强?法医于7月22日对小强进行体检时,发现他身上有多处条点状的表皮剥脱。这些伤痕让警方不得不把年仅16岁的小强确定为重点嫌疑对象。 震惊凶手竟是16岁亲孙 被捕后,小强追悔地交待了这起惨案的全部经过。 2002年7月20日,小强和同学王某、丁某、李某、金某(均为未成年人)相互邀约去建水玩,却没有钱,于是他提出,“不如去我奶奶家偷”。经过商量大家决定由小强和王、丁二人进入死者家中实施盗窃,由李、金去租车准备逃跑。小强第一次进入奶奶家,并未得逞,就在灶台上拿了一把刀,打算和其他几个哥们出去暴力抢劫。但奶奶似乎没有发现孙子的异常,欲送其回家,途中,小强向奶奶要钱,无果。 于是,小强将老人绊倒在地,并用刀在老人脸上划了几下,还抓起她头发把头往墙上撞,然后将昏迷的老人推入路边水沟,抢走钥匙。紧接着又和丁某再次来到奶奶家行窃,却因爷爷未睡着而没得逞。他只有再次溜出门,见奶奶正蹒跚地往家走来,便又上前殴打老人,并将老人拖到水沟内,并将脸按在污水内,致其死亡。 审判少年郎被判15年 2003年3月6日,昆明市人民检察院以抢劫罪为由,向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审理中,有证人证实,被告人小强为盗窃其奶奶家的钱,确实踢了老人,并用刀杀了老人几刀,还向同案的王某、丁某炫耀,说老人已经被自己“杀翻”。各种证据均相互映证:抢劫行为系由被告及王某等五人共谋,由被告本人主动提出去抢其奶奶家,后也是由被告主要实施了抢劫行为,并最终导致老人死亡。 审理中,被告辨护人指对指控辩称:小强作案时尚未满18周岁,是备从轻、减轻处罚情节,且认罪态度好,故请求予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在查明案情全部事实的基础上,昆明市中院于3月19日作出了本案的一审判决:被告人小强构成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 忏悔少年犯狱中痛苦 本案案发后,小强在被拘留期间,经干警教育,认识到了自己的行为的严重和恶劣性,于2002年9月6日向父母写下了这样的“忏悔”—— 亲爱的爸爸妈妈: ……你们千万别为我吵架,要好好工作和生活。孩儿不孝造成了千古悔恨,从前不会再有了,犯罪是孩儿的不孝。我多想在疲惫的爸爸妈妈面前跪下,人生的路还长,我不愿再吸读(大约是想写“亵渎”)人生,浪子我一定会回头。……亲爱的爸妈,是我让你们一次次的心碎,我要抱达(抱答)你们为儿付出的痛苦,抱达(抱答)你们的养育恩情…… 小强同时还写下了一首《静夜思》,进一步表达他的内心痛苦。这首“诗”和“忏悔书”文字都不太通顺,但字里行间都不乏真情。 法官感言社会环境亟待净化 这起恶性青少年犯罪案件的发生不禁令人痛心和深思。记者昨日特意就此对本案审判长、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的付琼法官进行了专访。 付法官说:本案被告小强平时学习成绩一般,热衷于打电子游戏,喜欢结交一些也不爱学习的同学,崇拜哥们儿义气,所乏爱心。而其父母平常工作也较忙,疏忽对儿子的管教,致其养成偷窃恶习也不予以纠正制止,甚至偶有夜不归宿的现象也未给予充分重视。本案中,小强为牟取钱财,竟然对其亲人实施殴打、刺杀,并致亲人死亡,是极为严重和恶劣的,依法应予以严惩。但鉴于其系未成年人,且认罪态度又较好,故判处了15年。 付法官对当前未成年犯罪这一社会现象进行了分析。她说,未成年的人格具有很强的不稳定性和可塑性,受身边的环境影响比较明显。因此,其犯罪行为就有了一种偶发性。如果其师长和父母能充分注意得当的教育方式进行引导、教化,同时充分注意其心理方面的不良变化,警钟长鸣,那么是可以尽量将未成年人犯罪隆低到最少的。 “总之,青少年成长的社会整体环境还得净化,这是最重要的。”付琼法官如果说。 本组稿件记者温星实习记者刘宗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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