愚人节玩笑莫过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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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4月01日13:26 海峡网-厦门日报 | ||
今天是“愚人节”,或许你会和朋友开些无伤大雅的玩笑,但是,开玩笑应有“度”,千万别给人带来麻烦甚至伤害。 读者小黄向记者讲诉了发生在3月29日的一出闹剧。当天中午,她在网上看到一条消息,美国CNN3月28日报道,微软总裁比尔·盖茨遭暗杀身亡。小黄赶紧告诉朋友。这条惊人“新闻”迅速传播。半小时后,这条消息被确认为虚假———原来是去年“愚人节”外国某网 戏弄朋友惹出官司 记者就此采访了厦门联合信实律师事务所的郑剑云律师。她说,一些容易造成误解或导致错误认识的玩笑千万开不得,特别是涉及财产和人身安全的玩笑,可能引发诉讼。去年“愚人节”,赖先生被朋友戏弄,一口气喝下一大杯掺了芥末的饮料,结果引发气管炎,住院数天,赖先生一气之下将朋友告上法庭。 点评:赖先生的朋友开玩笑虽然并无恶意,但已给对方造成人身伤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应当赔偿赖先生的经济损失。类似的行为还有:欺骗在外地工作的朋友其亲人去世,给对方带来精神伤害;利用大龄青年、鳏寡老人的身份特点,骗他赶到某处等候心仪的对象等,侮辱了对方的人格。 谎报险情引来麻烦 有些玩笑开大了,还可能受到治安或刑事处罚。河南省的刘某去年“愚人节”给记者发短信,谎报有人要炸郑州的二七纪念塔,记者马上报警。真相大白后,刘某因涉嫌恐吓受到警方的调查。 点评: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故意散布谣言或者以其他方法煽动扰乱社会秩序,谎报险情,制造混乱等扰乱公共秩序行为;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写恐吓信或者用其他方法威胁他人安全或者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等行为,不够刑事处罚的,可处十五日以下拘留、二百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如果散布的流言蜚语危害国家安全,造成社会不安定,可能构成刑事犯罪。应该引起人们注意的是,利用互联网、手机短信散布不良信息或制造虚假病毒,也是一种违法行为。 小资料 “愚人节”的来历 4月1日,是欧美一些国家的民间传统节日———“愚人节”,也叫“万愚节”。1564年,法国首先采用新改革的纪年法———格里历(即目前通用的阳历),以1月1日为一年的开始。一些因循守旧的人反对这种改革,依然按照旧历固执地在4月1日这一天送礼品,庆祝新年。聪明滑稽的人就在4月1日捉弄他们,并把上当受骗的保守分子称为“四月傻瓜”或“上钩的鱼”。从此,人们在4月1日便互相愚弄,成为法国流行的风俗。后来,“愚人节”习俗传到了世界各地。 (本报记者 蓝碧霞 厦门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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