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愚人节”前“借”来的手机卖给了机主儿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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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4月01日13:48 海峡都市报 | ||
本报讯 一名小偷“愚人节”前做了一回“愚人”。“借”来的手机,他卖给了机主的儿子,露馅后立马被“拿”住。 小偷姓陈,今年49岁,永春人。他向泉州市公安局泉秀派出所交代,前天中午11时许,他途经市区大淮,见一老太店前放着手机。于是心生一计,以借打电话为名,拿得手机,见老太与他隔着柜台,于是撒腿狂奔。 下午5时,他一路闲逛至西街,见一手机店即上前,言之要卖。店主是一个青年男子,双方在100元到150元间讨价。突然,该男子觉得手机眼熟,于是躲到一旁打电话给自己的母亲。 老太一路赶来,一看正是上午被“借”走的手机,于是母子俩将陈某扭住,向“110”报了警。 (本报记者 陈佳裕/林良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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