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公安局奖励举报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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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4月01日16:24 云南日报 | ||
“3015198”两周岁 408名举报人获奖励45万余元 今天,昆明市公安局刑事犯罪举报中心正式成立两周年了。记者从昆明市公安局获悉,两年来,举报中心采取有奖举报的方式,极大地调动了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积极性,接到了大量举报线索,为公安机关查破各类刑事犯罪案件提供了条件。 2001年初,昆明市公安局党委在大量专题研究的基础上,于当年4月1日正式在市局刑事犯罪侦查支队成立了刑事犯罪举报中心,启用举报电话“3015198”———“301”是昆明市公安局刑事犯罪举报中心的免费信箱号码,“5198”是“我要举报”的谐音,以方便群众记忆。两年来,举报中心共接警11936起,收集违法犯罪线索2943条,公安机关根据群众提供的线索查破各类案件829起,其中杀人、伤害、抢劫抢夺、盗窃、绑架、强奸等刑事案件619起;摧毁各类犯罪团伙46个;查破治安案件210起;抓获各类犯罪嫌疑人1990名。同时,缴获了一大批机动车、枪支、毒品、电脑、手机等赃款赃物,折合人民币价值约200余万元。 两年来,根据奖励标准共对408名举报人作出共计459850元的奖励决定,其中229名举报人已领取奖金346450元,尚有179名举报人未来领取奖金,未领奖金总额已达113400元。到目前为止,一次领取奖金最多的举报人是一位系列保险柜盗窃案的举报人,奖金为6000元;同一人累计领奖最多的已达12000余元。 胡建芳 裘舒尧 新闻链接 举报范围:一切刑事犯罪行为和公安机关通缉的在逃犯罪嫌疑人的线索。 举报内容:各类刑事犯罪案件的破案线索和公安机关通缉的逃犯、作案人员的姓名、住址、藏匿地点及主要犯罪事实。 举报制度:实行举报自愿、匿名的制度,切实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举报方式:一是拨打举报中心24小时值班的举报电话“3015198”;二是将举报信件投递到“昆明301信箱”;三是直接到举报中心进行举报。 奖励标准:按照“大案大奖、小案小奖、案案有奖”的原则,根据昆明市公安局对外公布的奖励标准,在根据举报线索破案后15个工作日内作出奖励决定,奖金额从100元至20000元不等。对于特殊的重大案件,举报中心还将根据情况给予重奖。 领奖方式:奖金可以根据举报人的意愿,通过来人领取、邮政汇款、银行转账等3种方式领取。 (春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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