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天查出3起“三乱”事件 渭南20交警受处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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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4月02日07:54 华商报 | ||
本报渭南讯(记者 华明)为了优化投资环境,更好地服务市委市政府项目建设年活动,陕西省渭南市公安局针对澄城、潼关、华县三起公路“三乱”问题,查处得力不留情面,20名责任交警分别被处分,3个县的交警大队领导在大会上作了检查。 3起公路“三乱”事件 3月12日晚9时,澄城县交警大队城北中队民警高朱友带领两名协勤人员在大(荔)澄(城)公路南社段三岔路口进行道路巡查,一辆山西运送苹果的大货车驶来,一协勤人员仅凭声音就判断车辆超载,将查扣的证件交给了坐在警车内的高朱友。高让司机交40元罚款,司机即从车窗里递进20元钱,同时顺手从车座上将所扣证件拿走,而高朱友没有向对方开具罚款票据。 3月12日,潼关县交警大队新潼巡逻中队民警许涛带领民警张宏仓、李潼林、马颖涛和一名协勤人员在港口高速公路收费口违规设卡拦挡过往车辆。 同一天,华县交警大队赤高中队指导员胡广涛带领民警雷平安和两名协勤人员在310国道华县程高村丁字口查车,违反规定在三个方向同时拦挡。 以上3起公路“三乱”均被渭南市纠风办在检查中发现。 严肃查处决不留情 渭南市公安局局长史保全获悉此事后,立即批示“严肃查处,追究领导责任,决不留情”。随后公安局纪检委和交警支队兵分三路,前往澄城、潼关、华县,与三个县的公安局进行了详细调查,严肃追究了有关责任民警和有关领导的责任: 对澄城县交警大队大队长停职15天,责令其写出书面检查;给予罚款不开票的城北中队民警高朱友行政记大过处分;城北中队中队长朱建军被免职;两名协勤人员予以辞退。 责令潼关县交警大队副大队长白保保、副教导员李建华写出书面检查;给予新潼中队中队长陈力和指导员孙琪停职15天,写出书面检查;给予新潼中队民警许涛、马颖涛行政警告处分;责令民警张宏仓、李潼林写出书面检查;协勤人员予以辞退。 责令华县交警大队大队长写出书面检查;给予赤(水)高(塘)中队中队长李明停职15天、责令其写出书面检查;给予直接责任人赤高中队指导员胡广涛和民警雷平安行政警告处分,写出书面检查;两名协勤人员予以辞退。 在近日召开的渭南市公安局电视电话会上,澄城、潼关、华县三个县的交警大队领导分别作了深刻检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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