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出租车司机费用明细应公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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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4月02日08:40 长江日报 | ||
昨日,湖北省城一些出租车司机和市民来电表示,“更新费”的收取不合理。 “的哥”郑先生认为,出租车司机每月要向公司交纳近千元的管理费,公司理应为司机服务。公司向司机收取所谓的“更新费”,无形之中又会增加司机的负担,这是不合理的。 彭先生告诉记者,公司帮司机代办旧车外卖新车上路的一切手续,其应将所需费用公开化。然后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适当收取一点“跑路费”,但不能超过司机的承受范围。 市民张先生说,公司和司机两者之间的关系,应该是平等的、公平的。司机自己花钱购置新车,公司却要收取“更新费”,很明显对司机不公平。记者刘艳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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