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小事故5分钟快处”实施首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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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4月02日09:53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 ||
本报讯 (记者罗暄)昨天是重庆市“交通小事故5分钟撤离现场”交规实施第一天,本报记者随同交警三支队民警上街值勤看到,现场民警已熟练掌握“快处技巧”,同时,“快处”这一新概念也被广大驾驶员所熟知。 现场:3分钟“快处”事故 上午10:10,解放西路响水桥路口处,一辆羚羊出租车往南纪门方向行驶。在其突然刹车时,后面一辆助力车靠得太近,“砰”的一声撞了上去。在附近值勤的李警官和王警官赶到现场一看,助力车大灯破碎,羚羊车保险杠被撞断,但无人员伤亡。民警判断助力车追尾应负全责,双方驾驶员对此也表示认同。此时,民警连平日里的“交通事故简易程序调解书”都没出具,双方驾驶员就自觉主动地快速撤离了现场。整个过程不到3分钟,没有引起交通堵塞。 驾驶员:自行撤离现场 据王警官介绍,另一起交通事故反映出“滞留现场将被重处”这条规定已为司机们熟知。 中午11:30左右,警方接到群众报案,称在长滨路两车相挂,车身损坏严重。5分钟后,交警赶到事发地点,却发现现场已自行撤除了。警方根据调查打电话给驾驶员,驾驶员表示,不想触到滞留现场这条“高压线”而受重罚,已和对方明确了责任,撤离现场免得引起交通堵塞;过后,他自己会到交警队来开相关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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