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女生为何去抢劫 福清未成年少女团伙抢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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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4月02日11:24 海峡都市报 | ||
“不给钱就扒光你的衣服!”几个小女生晃着烟头威胁一名学生。近日,福清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未成年少女团伙抢劫案。去年,福清法院共审理女学生抢劫、勒索等案件6起,涉案的未成年少女共有10名。有关人士指出,目前社会正处于转型期,观念多元化,诱惑比较多,未成年人又喜欢模仿,因此在一段时期内,犯罪低龄化、犯罪行为成年化仍是趋势,应引起社会各界重视。 典型案例 晃烟头“借”了150元 2001年6月22日晚,陈某等6名不满18周岁的少女窜到福清某中学,以堂弟被欺负为名,找到女学生张某。其中一个看书包,其余5个包围上去对张某一顿拳打脚踢,将其打倒在地。她们问张某要钱,张某被逼交出身上仅有的5元钱。她们嫌少,要张某到学校小卖部借150元,还用烟头在张某面前晃了一下进行威胁。在小卖部时,她们被学校老师当场抓获。近日,福清法院开庭审理此案。 被逼迫连续抢劫3起 2001年9月27日下午,14岁少女夏某等人在福清一家电影院内找到同龄的陈某等5名少女,并把她们叫出电影院。逼陈某把皮带脱下来后,夏某又让她们去凑钱。随后夏某和陈某等来到附近一所小学后门,陈某叫住一个放学经过的女学生,要她拿钱,并用“如果搜出来,钱就是我们的”、“不给钱就将你的衣服扒光”和“外面有男同学持刀”相威胁。随后,她们又用相同的手法,在一家电影院门口和一家服装店内连续作案2起。去年,福清法院判处夏某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500元,陈某则免于刑事处罚。 “不给钱就扒光你衣服!”几个小女生晃着烟头威胁一名学生。近日,福清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未成年少女团伙抢劫案。去年,福清法院共审理女学生抢劫、勒索等案件6起,涉案的未成年少女共有10名。有关人士指出,目前社会正处于转型期,观念多元化,诱惑比较多,未成年人又喜欢模仿,因此在一段时期内,犯罪低龄化、犯罪行为成年化仍是趋势,应引起社会各界重视。 抢劫后去迪吧消费 去年3月11日,未满18周岁的少女吕某、陈某和杨某来到福清某师范学校,窜到学生郑某等人的宿舍。关上门后,吕某持小木棍殴打郑某等人并搜身,但没有搜出钱,于是叫郑某当晚交出100元。杨某则搜抽屉搜出80元。当晚郑某交给陈某100元后,3名少女把所得赃款全部用于迪吧消费。去年6月,福清法院判处3人有期徒刑(适用缓刑)并处罚金1000元。 原因分析 家庭管教简单 福清法院少年庭法官薛瑜:少年犯多出自离异家庭,或父母疏于管教、溺爱,或管教方法粗暴。第三个案例里的杨某的母亲外出打工,其父管教方法非打即骂,杨某案发前就曾因不服父亲的管教离家出走。 个人追求享乐 薛瑜:社会娱乐场所多,诱惑多,未成年少女爱慕虚荣、追求享乐的特性在作祟。同时,这些少女和社会上的闲散青年有交往。在第二个案例里,少女夏某不想学习,一心就追求打扮,经常和社会闲散人员出入迪吧等声色场所。 德育教育弱化 省社科院社会学研究所所长黎昕:目前有的学校德育教育枯燥。听说一份关于孝敬长辈的问卷调查显示,受调查学生中有65%不能说出父母的生日,73%说不全祖父母的名字,很少有人为父母过生日。荒唐的是,很多人认为孝敬父母不属于德育教育。小学的德育教育应着重培养学生孝顺父母、正确的生活习惯、人际交往能力等“人格化习惯”。 专家建议 成立心理疏导机构 黎昕:未成年人在成长过程中,会对父母产生叛逆感,而有的父母教育方法不当,因而建议挂靠有关政府部门成立咨询中心,对他们在成长过程中的困惑进行解答。尤其他们在临界犯罪时,给予心理疏导。 如今的孩子早熟,在心理辅导过程中,不能小看或敷衍他们,建议从事咨询工作或在学校担任德育老师的人员应专业化,至少要具备心理学的知识。 德育教育多样化 黎昕:德育教育的形式应该多样化。例如,借鉴国外的做法,将义工服务纳入中学生必修课。广州已有学校在尝试了,利用节假日,学生到社区的大街小巷、孤老户军烈属家中,捡拾垃圾、清扫环境、敬老扶贫、做小义工,让学生在这些实践中对社会有健康的、基本的认识,提高他们的社会责任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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