弟弟“进孝”杀死亲哥哥 受害者十岁女儿告亲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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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4月03日04:50 辽沈晚报 | ||
本报辽阳消息 辽阳市一名10岁女孩的父亲于去年被自己的兄弟杀死,如今女孩把杀害自己父亲的叔叔,连同爷爷作为第三人告上法庭并要求赔偿17万。昨日下午,辽阳市文圣区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原告宁宁(化名)的父亲何仲强于2001年11月与妻子离婚后,就与父母以及弟弟何仲涛一家三口居住在一起,但是关系一直都不怎么好。2002年2月3日5时30分左右,何仲涛下班回 原告律师认为,虽然死者何仲强与妻子离婚,但是每个月都要承担一部分的生活费和学杂费,何仲强之死给女儿宁宁造成了物质和精神的损失,而且死者单位的抚恤金、保险、住房公积金等都应由女儿受益,爷爷和仍在监狱中的叔叔应该赔偿精神以及其他损失17万余元。 法庭上,孩子的爷爷认为无论是刑事案件,还是民事赔偿都与自己无关,而在狱中的叔叔认为对方要求的赔偿不合理,请求法院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法院将择日宣判。(特派辽阳记者胡庆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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