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公安局领导向民工道歉 民工感动万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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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4月03日07:50 华商报 | ||
昨日,本报头版报道了32名民工因没有及时办暂住证被派出所扣留23小时,引起公安部门领导的高度重视,西安市公安局领导专程向民工道歉,民工们感动万分的消息,引起读者广泛关注。公安局勇于认错闻过即改,领导专程向民工真诚道歉一事叫人心里不禁暖洋洋的。别说民工感动,每个人都会为这种实实在在的“亲民、爱民、为民”作风感动不已。 提起民工,人们容易想到衣服上摞补丁、双手生茧、满面尘土的形象。这不奇怪,因 在西安市昆仑中学建筑工地打工的32位民工,由于没有及时办理暂住证被派出所“扣留”了23小时,公安局领导了解情况后向他们道歉,他们确实是很“幸运”的,由于长期遭受一些人的歧视,他们“突然”受到礼遇怎能不感动得热泪盈眶? 让人最感欣慰的是,西安市公安局以此为契机,在民警中开展为期一个月的“亲民、爱民、为民”专题教育活动。尤其是新城分局局长教育民警说的一席话,“如果那些民工是你们的父亲兄弟,他们在派出所里挨饿受冻20多个小时,你们心里会作何感想”,说到民工心窝里了。这些民工之所以感动万分,是由于他们得到了起码的尊重! 笔者在对这种做法叫好欣慰之余,心里也涌出一种悲哀。我们中的许多人缺乏对民工的认同与尊重。民工首先是一个公民,应该受到社会最起码的尊重。既然损害了民工的权益,道歉就是天经地义的。 当然,公民意识不是一朝一夕可以培养与形成的,它需要市场经济的充分发展和法制的不断完善。让人鼓舞的是,我们的社会正在朝着文明的法治社会迈进。前不久结束的十届人大一次会议上,温家宝总理曾透露,目前进城务工的民工已达1亿多人,而善待这些人,对解决好“三农”问题,帮助广大农民奔小康意义非同一般。从这一点上看,西安市公安局领导向民工道歉就有了更深层次的含义。 (方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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