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凤翔一妇女勒死儿子后自杀未遂被判死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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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4月03日07:50 华商报 | ||
本报讯(通讯员 师晓 记者 邢小俊)凤翔县妇女于某因婚姻问题决定自杀,因为担心自己死后儿子跟着他爸受苦,就亲手勒死了年仅4岁的儿子。日前,自杀未遂的于某被宝鸡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据了解,今年25岁的于某出生于甘肃林台县农村,上小学五年级时与陕西凤翔县唐村乡小渭村吴某订了娃娃亲。1997年年底,于某与大她6岁的吴某结婚,之后两人感情一直不和 2003年3月26日,宝鸡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于某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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