阻止在押犯狱中自杀 陕西一服刑人员获重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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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4月04日07:57 华商报 | ||
本报延安讯(记者 小斌)由于在押期间检举其他在押犯人的自杀行为,从而避免了一起重大监管事故的发生,日前,甘泉县看守所一名在押人获得了2500元现金和将刑满日期提前5日的奖励。刘某是甘泉县人,因交通肇事被判刑羁押于甘泉县看守所。去年11月4日23时许,刘某发现同室关押的杀人未决犯李某用从水泥地板上抠下来的碎玻璃片割其腕部的动脉血管,企图畏罪自杀。刘见情况紧急,一面叫喊同室的其他在押人员阻止李某的自杀行为,一面及时向看守干警报告这一紧急情况。后在刘某与其他在押人员的帮助下,看守所干警迅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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