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阳区政府出让宝地 闽东电力投资3亿“掘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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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4月07日10:16 楚天金报 | ||
荆楚在线消息(楚天金报)记者姜远海通讯员刘汉华、许启彤报道:武汉市汉阳区要把原机关大楼变成购物广场。昨日,汉阳区人民政府将原机关大楼及其周边26亩土地的使用权,出让给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卖价”7700余万元。 汉阳区委、区政府原机关大楼地处钟家村十字路口。为最大限度发挥黄金地段的经济效益,2001年4月,汉阳区委、区政府主动从原址退出,每年出租金60万元,租赁阳新路旁的 据了解,“闽东电力”拟投资3亿元在此兴建一幢集写字楼、高层住宅和休闲娱乐于一体的区域性标志建筑阳光广场,一至三层将租赁给泰国正大集团,作为大型超市。 汉阳区区长刘传铁昨日称,阳光广场的建设将带动钟家村周边开发,推动汉阳核心商业圈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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