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被诬抢钱财法官细心还清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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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4月07日10:21 江南都市报 | ||
大江网萍乡讯安法、记者张启明报道:日前,萍乡市安源区法院通过南下广东调查,发现一名少年没有作案时间,因而当庭宣判无罪。这也是该市首例以作案时间内不在现场而宣告被告人无罪的刑事案件。2002年3月23日晚,萍乡火车站附近某旅社门口发生一起抢劫案。犯罪嫌疑人刘某落网后一口咬定军军(未成年人,化名)参与抢劫。在看守关押期间,军军多次找到该市检察机关驻监办事处说明他并未参与抢劫。法院在提审军军之后,协同检察机关赴广东军军曾打过工的厂家调查,证实案发当日军军确实在该厂上班,不存在到萍乡作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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