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湘乡市人龚亦君跟进女厕抢挎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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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4月07日11:04 潇湘晨报 | ||
本报讯 为降低落网的“风险”,湘乡市人龚亦君可谓费尽心机:跟人上厕所,然后夺走其钱物。长沙市芙蓉区法院近日以抢夺罪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1000元。 2002年10月13日凌晨3时,无所事事的龚亦君在长沙市燕山街附近逗留时,见女青年吴某单身一人上公共厕所,龚灵机一动,即尾随跟进。就在吴蹲在厕所方便时,龚冲上去抓起吴某抱在胸前的挎包,夺路而逃。包内有现金36元及价值2120元的手机一台。10月15日,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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