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亚洲大饭店经理带下属侵吞养老保险金五万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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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4月07日12:15 沈阳今报 | ||
(柏建义 记者王慧 房立) 今报讯 沈阳亚洲大饭店经理与工会主席、会计、出纳员借给职工办理买断工龄手续之便,见钱眼开,起了私心,侵占职工养老保险金5.5万元,四人最终得到了应有的处罚。 巴淑春是沈阳市亚洲大饭店的经理,去年5月,她与饭店的工会主席隋秀英、会计殷培 没有不透风的墙,今年初,检察机关根据有关线索,将四人查获。经过进一步审理,基本查清了四人的犯罪事实,向法院提起公诉。经沈河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四被告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职务便利,骗取他人财务,数额较大,其行为侵犯了公民财产的所有权,已构成职务侵占罪。 但由于案发后,四人感觉到后果的严重,以电话方式告之单位,此情节应视为自首。另外,她们都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均为初犯。因此,法院以犯职务侵吞罪对四人各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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