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一市民买车迟办过户 白赔车主三千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4月07日15:01 南方都市报 | ||
本报讯 (记者王秦 通讯员王燕)买了二手车,迟迟不办理过户手续,结果车退回了原车主,买主还白白赔上了3000多元钱。荔湾法院日前审结的一宗案件给办事拖拉的买主好好提了个醒:二手车交易要及时办理过户手续。 纠纷缘起:车行卖了问题车 陆某在荔湾区开了一家车行销售二手摩托车,生意不错。前年底,市民阿成在陆某的车行看中一辆还很新的二手本田摩托,颜色、款式都很合他心意。12月27日,阿成与陆某约定价款1·55万元成交。由于是二手车,阿成留了个心眼,和陆某达成协议约定,摩托车的过户手续由阿成自行办理,但要是该车不能通过合法途径办过户的话,阿成可以按出售的总价格把车退回陆某的车行,双方互不追究造成的损失。订下协议当天阿成就交了车款,高高兴兴把车开走了。 事隔8个多月,阿成才想起来办理这辆车的过户手续。谁知交警部门审查出这辆摩托的行驶证有问题,扣下了车辆行驶证,这下,阿成的过户手续搁浅了。阿成想到当初与陆某的协议,便一纸诉状告到法院,要求陆某退钱。 虽然有协议在前,可在法庭上,陆某并不服输。他说,阿成取车后使用8个月才想到去办理过户手续。耽误了这么久,不仅拖延了协商解决问题的时机,又加大了自己的损失。所以,陆某提出,阿成可以退回摩托车,但阿成对损失也应当负担部分责任。 法官提醒:买车过户要趁早 荔湾区法院经审理认定,摩托车是一种高价消费品,可阿成在取车8个月后才开始办理过户,显然已超出“合理的期限”,参照本地摩托车市场的现状,他请求按购车总价格退车给陆某显失公平。据此,法院判决双方可依原购车价格的80%退车退款。这下,蒙查查的买方阿成赔上了3000多元钱。 主办此案的法官就此提醒买二手车一族:对买家而言,车辆早过户,可以及早发现车的使用权、所有权上潜在的瑕疵;而卖家也能尽早排除对已售车的所有权,以免因买主招致的车辆风险由己承担。
订新闻冲浪 关注重大事件 新浪万千新闻任你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