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万欠款为何索不回 法院:私下抵押无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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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4月08日09:46 楚天金报 | ||
荆楚在线消息(楚天金报)记者艾红霞通讯员周力报道:未在相关部门办手续,私下签署了一份《协议》后,就将20万元借给对方,如今,还款期限已到,但对方不还钱。 李际与张严(化名)是朋友。去年9月,张严称经营急需资金,以其自有的奔驰轿车作还款保证,向李际借款20万。同月12日,双方签订《抵押借款协议》一份,该合同约定:张严自愿将奔驰轿车抵押给李际,以借款20万,定于一月后还清,月利息按3%计算,若借款 法院认为,原被告间的车辆抵押协议,因没有在相关部门办理抵押物登记,故双方的抵押行为不成立。但双方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被告应当偿还欠款、支付利息;且双方利息约定因超出法律规定,超出部分法院不予支持。 武汉市江汉区法院近日一审判决张严偿还20万欠款,并支付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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