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4业主告开发商索要知情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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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4月08日10:39 天津日报 | ||
本报讯(记者刘平)1998年12月,四名业主与一开发商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购买位于河东区中山门的住房,业主入住后发现室内供电线路(回路)室外电视线、电路分户箱、一户一表均不符合国家规定。他们通过业主委员会多次向开发商索要上述相关图纸,以证实工程质量是否符合法律规定,是否符合购房约定,但开发商拒不提供或向业主出示图纸,为了维护自己的知情权,四业主将开发商告上法庭。近日,法院以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为由支持四名业主诉讼请求,判令开发商向业主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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