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该不该舍己救人 市民建议:孩子应首先学会保护自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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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4月09日08:50 重庆晚报 | ||
本报讯 “未成年人舍己救人,该不该提倡?”昨日,巴南区女中学生钟召平舍己救人一事(详见昨日四版报道)在市民中引起很大反响:在对钟召平见义勇为精神表示肯定的同时,不少市民也对目前众口一词的赞扬声表示忧虑———见义勇为应量力而行,不应该鼓励、提倡尚不具备自我保护能力的未成年人去做超出他们能力范围、甚至付出生命代价的事,哪怕是见义勇为。 “我们希望有关方面在面对未成年人见义勇为问题上,采取一种更务实的态度。”市民廖亚梅称,作为一名8岁孩子的母亲,她希望教育部门在肯定钟召平行为的同时,也向未成年的孩子们指出这种行为的危险性,告诫他们遇到危险时首先要学会保护自己,然后再想办法帮助他人。此外,有关部门在对未成年人见义勇为事件的处理上也应低调一些,防止孩子们盲目模仿。 合纵律师事务所黄汉强律师称,在表扬和提倡舍己救人和见义勇为等可贵精神和社会公德的同时,绝对不能忘记未成年人的特殊身份和能力。无论在宣传上还是对未成年人的教育上,都应该着眼于教育、引导孩子们学会如何呼救、寻求帮助和报警,避免付出更大代价。 据悉,包括北京在内的一些地方,已从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中删除“敢做斗争、见义勇为”等词语,代之以“主动报告”、“遇到侵害敢于斗争、善于斗争、学会‘自救自护’”等。我市一些中小学校也采取了类似做法。“在肯定见义勇为行为的同时,我们会教育学生面对危险如何进行自我保护、防范,并引导采用更适合他们的方式帮助别人。”巴蜀小学李永强老师称,这也是对生命的尊重。 (记者 路 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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