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妇一心要“转正” 情人不堪纠缠将其勒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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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4月09日09:09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 ||
本报讯 (记者廖兴友)青神县教育局原副局长徐建祥勒死情妇案昨日一审宣判,眉山市中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徐建祥死刑,同时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于晴家人各种费用7.07万元;帮助徐掩埋尸体的青神县教育局干部张泽云犯包庇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 法庭审理查明,1999年10月,时任青神县教育局副局长的徐建祥与于晴在该县一娱乐场所认识后,长期保持不正当男女关系。去年5月起,于要求徐建祥和妻子离婚并同自己结婚 法院审理认为,徐建祥采用暴力手段剥夺他人生命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应予严惩;张泽云明知徐建祥杀人仍帮助其掩埋尸体,隐藏证据,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包庇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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