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人赌资被没收他去逼迫老板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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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4月09日10:04 楚天金报 | ||
荆楚在线消息(楚天金报)记者艾红霞通讯员姜君报道:同事赌博被公安机关没收赌资,刘某竟强行找“老板”索还赌资,在非法索得3500元及香烟一条后,被武汉市洪山区检察院批捕,岂料,刘被捕后竟然认为自己没错,大呼冤枉。 3月20日下午,刘某的同事吕某等人到“晃晃”室内打麻将赌博,被民警查获,吕某等人的赌资被当场没收,其中,吕某约被没收1700元。刘得知此事后,决定替吕某等人索回。 到案后,刘某觉得相当“冤枉”,他认为张某是开“晃晃”室的,收了台子费,“出了事”当然得承担所有损失,自己替人找其赔偿损失是应该的。 对此,洪山区检察官认为,无论参赌,还是提供赌博场地,都是违法行为,都应受到相应处罚,所谓参赌人员被罚的损失由“老板”负责的说法,无法律依据,刘某以胁迫手段强索他人钱财,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涉嫌敲诈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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