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业将建“黑档案” 不良行为记录每季度公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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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4月09日10:36 潇湘晨报 | ||
本报讯 “以欺骗或弄虚作假等手段申请资质或资格,视为建筑业企业及项目经理严重不良行为记录……建筑行业不良行为记录每季度由湖南省建设厅以文件和网络形式统一公示生效,并记入信用档案,作为从事工程建设承发包和资质审批的重要依据。”昨日,记者从长沙市建筑管理工作会上获悉,长沙市从今年起将推行建筑市场责任主体不良行为记录公示制度。4月为宣传阶段,5至6月试行,7月1日起按《公示制度》不折不扣执行。 推行《公示制度》是全省规范建筑市场的统一行动。记者昨日获悉,长沙市建委硬性规定,让《公示制度》精神深入到每个企业、每个项目和每个执业人员;凡是由长沙市计委立项的项目由长沙市建委负责记录不良行为;由长沙市所属区、县立项的项目及城镇自建私房项目,由区、县建设局负责记录。 据了解,建筑业企业一般不良行为记录主要包括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工程项目无专职质量、安全管理人员或工程项目管理人员及专业操作人员无证或证件不全,施工现场脏、乱、差,安全文明设施不达标,施工现场存在质量安全隐患等;严重不良行为主要包括以欺骗、弄虚作假等手段申请资质或资格,无证或超越资质等级范围承接工程,擅自修改勘察、设计文件进行施工等。凡有上述不良行为者,省建设厅将予以公示。 长沙市建委在最近开展的几次调查中表明,建筑行业中的问题往往出在建设程序和工程承发包上。那么,城区建设究竟该如何规范市场行为?建委主任黄孝玲在建筑管理工作会上提出两大对策:加强建设程序管理,规范工程承发包交易行为。黄孝玲说,所有政府投资项目和国有控股投资项目、基础设施或公益项目,必须在有形市场内实行公开招标。记者 斯茅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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