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职务犯罪趋向低龄化 5载查办年轻巨贪364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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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4月09日13:03 南方日报 | ||
本报讯 (记者/项仙君 实习生/殷琦 通讯员/钟亚雅)自1997年以来,在广州市检察院已查办的职务犯罪案件中,35岁以下的青年人竟占到1/5!前日,广州市人民检察院反贪局综合指导处副处长邱灵向本报记者表示,职务犯罪低龄化的趋势应引起各方面高度重视。 年轻巨贪不计后果 据邱副处长介绍,1997年至今年3月,广州地区35岁以下青年职务犯罪总人数364人,其中犯贪污罪的134人,受贿罪的137人,挪用公款罪的73人。 邱副处长表示,近几年来,青年职务犯罪呈现了以下几个特点: 一是涉案金额数目巨大,不计后果。曾任中国航空技术进出口广州公司财务部会计的朱辉犯案时仅28岁,任职期间,他挪用公款竟达2700万元,受贿人民币10万元。31岁的广东建雅室内装饰公司副总经理吴峻伟,在一项工程中,就收受某工程施工队负责人贿赂人民币94万元、港币6万元。广东省交通厅原副厅长、曾任广东省公路局代局长的李向雷犯案时只有34岁,是当时全国最年轻的局长。李向雷供认,曾一次向某包工头主动索取人民币60万元。 二是文化程度高。在广州市检查院查处的这364人中,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有229人,占62.9%。其中,研究生17人,这一比例远远超过其他年龄段的犯罪比例。36岁的孙永和是硕士研究生,在担任广东省电力局第一工程局副局长期间,受贿45万元。目前,职务犯罪案中,刘钊的学历最高,文化程度是博士后,曾任广东省邮电管理局顾问兼副总经济师,犯案时只有30多岁。他私自挪用公款共计3800万元,并获取非法利益248万多元。 三是国企、行政管理、金融三部门是职务犯罪的重灾区,其发案居于各行业之首。据统计,这三个部门的青年职务犯罪数分别为107人、77人和68人,三者之和所占比例为69.2%,占了发案的绝大多数。 多种原因引发贪欲 为何这些毕业不久的青年人走上邪路?邱副处长认为,对一些人来说,他们是负债读完大学的,刚毕业时的收入太少,满足不了他们在住房、交友及家庭方面的需求,如果他们手中有权而又无人监督的话,就极易犯罪。事发单位管理制度也存在问题。职务犯罪者大多是部门负责人,在单位独当一面。而单位对权力制约、监督不力,为其犯罪提供了一定条件。如上述案件中的刘钊,挪用公款近4000万元炒股,过了很久单位都还蒙在鼓里。 遏制犯罪要多管齐下 邱副处长说,预防职务犯罪要多管齐下。 一方面,完善制度是最有效的预防方法。同时,也可借鉴国外高薪养廉的经验,适当的薪酬加上完善的监督机制,可有效地控制职务犯罪。“高薪不一定能养廉,但肯定可抑制犯罪。”邱副处长举例说,广州经济开发区是全市工资最高的地区,同时,它的职务犯罪率也最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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