墓园刻碑造成生死“错位” 死者家属索赔两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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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4月10日00:35 华商晨报 | ||
墓碑显示胡宝敬老人已故 点击此处查看其它图片 晨报讯 这件事听起来实在荒唐,本是去墓地祭奠故去的亲人,却发现墓碑上竟然是自己的名字。 事件 阴错阳差生死换位 2002年1月3日,沈阳市胡宝敬老人的妻子因故去逝,他和儿女们在盛京寝园花6400元购买了一块“夫妻穴”墓地,欲在1年之后让老伴入土为安。按照规定,“夫妻穴”是指将夫妻二人的名字同时刻在墓碑上,已故人的名字涂上黑色,未故人的名字不涂颜色或涂上红色,等夫妻中的另一个人也故去时,安葬在一起,再将名字涂黑。 今年3月20日左右,胡宝敬打算于清明节时安葬老伴,就在盛京寝园花108元购买了一块墓碑,并留下了他和老伴的名字、生日及老伴去逝的有关证明材料。 4月2日,胡宝敬来到盛京寝园看看前期的准备工作,到墓地后,让他大吃一惊,自己的名字被涂成黑色,而老伴的名字却没有着色,墓碑显示死者是自己而非其老伴。 焦点 精神损失费到底该多少 事后,虽然盛京寝园及时地更换了墓碑,没有耽误胡宝敬老伴的安葬。但那次错误,却给胡家人的感情造成了伤害,为此,胡家人向盛京寝园提出了2万元的精神损失费。 胡宝敬的儿子告诉记者,事情发生后,一向乐观的老父现在不敢一个人出门,生怕发生什么意外。但寝园对此却只表示赔偿五六百元,与家属所提的数目差距太大。 而对于此事,盛京寝园也有一番说法。昨日,记者采访了盛京寝园法律工作部张顾问,据他介绍,碑名被写错确实是寝园方面的工作人员疏忽造成的。 事情发生后,他们于当日就更换了墓碑。4月7日,当胡宝敬的儿子找到寝园时,他也代表寝园的领导向他们道歉,胡的儿子也接受了。但对于胡家提出的2万元精神损失费,寝园方面认为数目过大,只能承受几百元的赔偿。 律师 过高的精神赔偿将不被支持 辽宁金盟律师事务所谢东宁律师认为,精神赔偿的额度在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中没有明确的规定,一般由当事人双方协调解决。在这个案件中,胡先生和盛京寝园之间形成一种合同关系,而盛京寝园在履行合同中出现了瑕疵,一方面要立即改正,另一方面要承担一定的违约金。 对于胡家提出的2万元赔偿费,谢律师说双方协商不成时可以诉诸法律,但法院不会支持过高的精神赔偿费。 民政部门 协商不成只能诉诸法律 辽宁省民政厅事务管理处的工作人员姜明令告诉记者,发生这样的事,应该可以断定的是寝园的这种行为不是恶意的行为,而是一种过失行为。寝园如果在道歉的基础上也同意赔偿的话,双方可以进行协商。但如果对方提出超正常能力范围内的赔款,那只有诉诸法律了。 本报记者李艳兵 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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