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一业主四赢官司竟难入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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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4月10日10:33 金羊网-新快报 | ||
新快报记者 保罗 业主谭某日前向本报反映,他5年前向广州永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预交160多万元房款,但由于开发商违约逾期交楼,双方发生纠纷。谭某上诉后,法院4次判他胜诉,根据法院判决,开发商不但应向谭某支付迟交楼的违约金逾百万元,同时还应履行交楼义务,但至今开发商仍未将房屋交付给谭某使用。 业主已支付购房款 开发商至今未交楼 据业主谭某称,1998年6月8日与1999年7月12日,他先后与“永利”公司签订了《房地产预售契约》,订明:谭某购买的“永利”公司开发经营的丽晶华庭银莱阁29楼G单元和H单元房产,合计成交价为人民币197万余元,分期付款,开发商应分别于1999年6月30日和同年12月30日将上述房地产建成并交付给谭某使用;如开发商没按期交楼或谭某没按期付清房款,每逾期一日,违约方须给付对方上述房价款千分之一的违约金。记者现场查阅该《房产契约》,见到了双方的签名盖章。 据记者查证,契约签订后,谭某依约向开发商支付了购房款。但开发商至今未将上述房屋交给谭某使用。 业主虽四赢官司 开发商拒不执行 谭某于2000年11月17日将开发商告上法庭。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和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先后4次开庭审理,均判谭某胜诉。最后,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01年3月30日和同年4月13日两次作出终审判决:“永利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向谭某支付违约金。 据介绍,判决生效后,开发商拒不执行,谭某于2002年1月申请天河区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可是时至今日仍无结果。 昨日,记者到访银莱阁29楼G单元和H单元,但见房门紧锁。已交付房款并赢取违约金官司的谭某手持4份胜诉的法院判决书告诉记者,开发商拒不交付楼房的钥匙法理不容,在该小区已引起公愤。有部分同样遭遇的业主已先后将开发商告上法庭。 记者现场采访了当值的丽晶华庭物业管理处工作人员,该处负责人解释称,开发商没有授权他们给业主谭某房间钥匙,他们将尽快组织开发商和业主当面商谈,妥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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