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鱼塘案再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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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4月10日12:08 江准晨报 | ||
晨报讯 鱼塘老板吴邦伦和安徽饭店及安徽饭店有限公司昨日再次相见于法庭,3个月前,法院一审以被告下水道污染了吴邦伦的鱼塘为由,判决安徽饭店、安徽饭店有限公司共同赔偿吴邦伦渔业损失155390元(本报2月18日报道),事后被告方提起上诉。 安徽饭店在庭审时辩解:安徽饭店和安徽饭店有限公司有明显的分界,“造成污染”的下水口与该饭店没有关系。安徽饭店有限公司则认为,目前还没有直接证据证明是他们的 本案并没有当庭宣判。 (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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