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海油1”被海警截获 撞沉船逃逸受制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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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4月10日12:45 南方日报 | ||
本报讯 (记者/苏冬 通讯员/李颖)今年3月10日晚在大鹏湾海域撞沉一渔船后逃逸的“金海油1”轮(详见本报3月12日A8版报道),最终难逃法律制裁。昨天上午,深圳海事局作出行政处罚,“金海油1”被处以2万元罚款;肇事船船长被处以1000元罚款并扣留适任证书12个月;该船三副被处以500元罚款并扣留适任证书3个月。 3月10日22时35分,山东日照籍油轮“金海油1”轮满载2465吨柴油从深圳光汇码头驶 经过连续几天的调查,深圳海事局认为,“金海油1”轮存在严重的阿望疏忽,在发生碰撞后,该船未尽任何救助义务,置他船人命和财产于不顾,迅速逃离事故现场,丧失了海上职业道德,严重违反了《海上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应负主要责任。 该海事局同时认为,“粤汕尾20078”船显示错误号灯,在此次碰撞事故中负有次要责任,有鉴于此,深圳海事局对“粤汕尾20078”船长处以100元的罚款,并暂扣适任证书3个月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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