戒毒所强收“见面费” 不交钱不让探视(组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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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4月10日14:24 华商网-华商报 | ||
收钱人拿着探视者交的100元钱振振有词 本报记者李旷摄 huashphoto供图 点击此处查看其它图片 “我的家人正在公安新城分局戒毒所内强制戒毒,我每次去看他时,戒毒所都要收100元见面费,不交钱就不让见。我很想知道收费依据是什么。”昨日上午,针对读者反映的情况,记者来到位于西安市东郊的新城区戒毒所进行暗访。 工作人员收钱给戒毒人员买生活用品 据了解,每周三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2时至5时是公安新城分局强制戒毒所亲属接见时间。昨日上午10时许,记者来到该戒毒所,看到一名中年男子坐在门卫室内一张抽屉半开着的桌子后面,抽屉里放着厚厚的百元大钞。每位探视者都要在此交费100元,然后等待工作人员叫名字在门卫室与亲属见面。 记者随一探视者走进门卫室,被要求交100元。记者问为什么要交费,中年男子答道:给戒毒人员买牙膏、牙刷、洗衣粉等生活用品。记者问有没有相关规定,对方并不答话,依然收费。探视者交过钱后,中年男子未开任何票据,只在一个本子上作了记录。 为了解门卫室收的100元钱是否用于给戒毒人员购买生活用品,记者假扮家属随一探视者见到了一名戒毒人员。该戒毒人员称戒毒所从未给他发过牙膏和洗衣粉等,他还向家人要钱,希望能在收费者那里换成兑换券,在戒毒所购买日常用品。而戒毒所门外玻璃墙上贴着的“新城戒毒所暂行收费标准”上写得很清楚:生活费每人每月300元,床位费每人每月270元,戒毒综合症治疗护理费75元;戒毒药、尿检、艾检等项目的费用则按实际进行收取,并没有“购买生活用品”这一项。 探视家属打个转身竟收两次钱 据一名戒毒人员的家属张先生讲,上周三他来新城戒毒所探望亲属时,看到一个女子交了100元“见面费”后和亲属见面,当时女子的亲属要一双板鞋,她出去买时,戒毒所工作人员还热情指路。待女子买回鞋欲交给亲属时,工作人员竟让她再交100元“见面费”。女子问刚交过钱怎么又要交,工作人员置之不理。没有办法,她只好又交了100元,才将只值10余元的板鞋送到亲属手中。 张先生气愤地说,家里已被吸毒的儿子耗去了大部分家产,剩下的一点希望能帮助儿子戒毒,没想到戒毒所竟用这样的方式搞“创收”。 西安市公安局如此收费不合理 昨日下午3时许,记者与西安市公安局缉毒支队取得联系,支队一科长告诉记者,按照规定,各戒毒所的收费一般用到两个地方:一是给戒毒者购买零用品等,用后戒毒所给予登记;二是吸毒人员大部分生活费用都由各区县公安局缉毒科承担,有的戒毒人员长期没人管,戒毒所收取的费用也有这方面的开支。 既然收了费用,是否应该开具相关票据?这位科长解释说,应该有票据。他认为新城区戒毒所的这种收费“不合理”。(华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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