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一男子缓刑期间又作恶 恋爱不成施毒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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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4月10日14:30 云南日报 | ||
因女朋友提出分手,急红眼的杨加良便在食物中下毒,企图毒死女友及其家人。宣威市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已被执行缓刑的杨加良有期徒刑17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 据了解,2000年2月24日,云南宣威市人杨加良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去年10月,其女友提出与其分手,仍处于缓刑期内的杨加良遂生出报复的念头。当月28日,杨买了一只烧鸡拌上鼠药后让女友提回家吃。之后,他又买了一只烤鸭并拌上鼠药请人 宣威市法院审理认定,杨在食品中投放毒物,危害公共安全,其行为已构成投放危险物质罪。同时,被告人于缓刑期内又犯新罪,应撤销缓刑,实施数罪并罚。据此,宣威市法院一审以投放危险物质罪判处杨加良有期徒刑14年;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数罪并罚执行有期徒刑17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宣判后,杨表示不服判决。目前,此案件已进入二审程序。(区鸿雁李辉胡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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