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一高三女学生网恋吞恶果 惨遭“男友”杀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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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4月10日15:24 青岛新闻网 | ||
昨天,市北公安分局民警在市刑警支队二大队的配合下,一举破获了一起特大杀人、纵火、抢劫案,犯罪嫌疑人刘某作案不到24小时即落入法网,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4月8日中午12时40分左右,登州路39号一居民楼起火。消防队员将火扑灭后,发现屋内床上倒卧着一年轻女性,立即通知了黄台路派出所民警。 有关领导带刑警赶到现场,经认真勘察,发现火灾现场起火点有多处,女尸尽管身体部分烧焦,但胸部以上完好,喉管处并未发现吸入灰尘等物,确认系勒颈窒息死亡。 经了解,受害人唐某系某中学高三学生。民警在调查中得到一个信息:唐某有一个关系非常密切的男友,由于平日两人关系隐密,别人都不知道唐某男友的姓名和联系方式,只知道其可能在某单位当保安。通过技术手段,民警于当日下午将目标锁定在某单位保安刘某身上。 刘某平日上班非常准时,从不迟到,即使有事也必请假。然而8日上午刘某没有请假而不知去向,行为很反常。此时另一组民警经调查也已确定,唐某生前接触的最后一个人就是刘某,刘某具有重大作案嫌疑。9日凌晨5时,刘某在一网吧被民警抓获。 刘某于9日上午交待了案情:19岁的刘某酷爱上网,2002年2月通过网上聊天结识了唐某,两人关系发展迅速。后刘某又结识了别的女孩,想甩掉唐某。4月8日上午,唐某身体不适从学校回家,又以回校为名出来约了刘某,等家长上班后又回家。两人发生口角,刘某一怒之下将唐某掐昏。唐某口吐白沫,刘某感到很害怕,但他又怕唐某醒后会有麻烦,恶念顿起,用电线将唐某勒死。唐某死后,刘某又将其家中现金、手机、购物卡、香烟等财物洗劫后,点燃多处被褥衣物,并打开煤气阀,妄图毁尸灭迹。(书林迎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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