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速30公里取消驾车资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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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4月11日08:32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 ||
本报讯 (记者龙刚)随着GPS卫星定位系统在成都市全面启动,为有效实施客运车辆动态监控,成都市汽车运输总公司日前制订了相关的安全管理规定。规定中不仅限制了时速标准,并且对一次超速30公里及以上的车辆驾驶员实施严厉处罚,取消其驾驶本公司车辆的资格。 根据规定,本月底前成都市高一级以上旅游客车必须全部安装GPS。6月底前,全市的 规定限制了车辆的时速:在高速路上行驶,最高时速为90公里/小时。超速行驶10公里,按连续超速时间的长短给予50至200元的罚款;超速20公里,则按时间给予100至400元的罚款;30天内超速达10次以上者,取消其驾驶公司车辆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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