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盲目鼓励少年当英雄 未成年人碰到危险要想办法保护自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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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4月11日10:34 重庆晚报 | ||
本报讯 “在肯定精神的同时,应加强对未成年人自我保护教育,避免青少年简单的行为模仿。”昨日,就“未成年人舍己救人该不该提倡”问题,重庆市公民见义勇为办公室、重庆市精神文明办公室有关人士发表意见。 市精神文明办调研处处长李然旭认为,作为一种得到社会道德规范高度赞赏的精神,见义勇为值得肯定。但对于阅历、体力有限,无力对危险情况作出准确判断的未成年人来说 市见义勇为办负责人认为,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对未成年人要做到“教育与保护相结合”原则,对于自发的“少年英雄”壮举,有关部门给予一定奖励,提倡这种精神是完全应该的,但不宜过度张扬。在表扬英雄的同时,还应加强对孩子们自我安全、自我保护教育,教育他们从实际出发,碰到危险时要想办法保护自己,同时再帮助别人。 (记者 路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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