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交上下车标识应规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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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4月11日10:34 重庆晚报 | ||
本报讯 昨日,家住石桥铺的颜先生打进本报热线,反映重庆部分公交车采用拇指向上、向下的标识提醒乘客上下车方向,容易产生歧义。 昨日中午1时,记者在两路口公交车站发现,进城方向的401、403、601、416路公交车前后门上下车处,分别有拇指向上和向下的标志。368等部分中巴、大巴则用“上”、“下”字样或一个小人上、下的图画来提示。 颜先生说,拇指手势最早起源于古罗马,法官用上下方向来宣判犯人生死,现演变成国外的侮辱性手势。如在国际球赛里,经常可看见球员用拇指朝下表示对另一方的藐视。 市电车公司宣传科刘先生称,车身标志是市运管局统一印刷,而“拇指朝下表示侮辱”的说法,则“从未听说”。 (见习记者 曹 阳 实习生 黄 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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