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平原镇长等16人被查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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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4月11日12:51 南方日报 | ||
本报讯 (记者/林健生通讯员/粤纪宣)广东省纪委、省监察厅会同省计委、阳江市纪委组成联合调查组,对阳东县东平渔港国债资金项目存在的问题进行调查,证实东平渔港建设指挥部及中标施工单位在资金使用管理和项目投标方面存在严重的违法违规行为。日前,经省纪委、省监察厅同意,阳江市纪委、监察局追究了阳东县东平镇原镇长、建港指挥部指挥长金声国等16名有关人员的纪律责任;被挪用的国债资金由阳江市政府督促阳东县如数追回。 东平渔港建设项目是经农业部批准建设的国债项目,总投资1800万元,该项目于1999年12月开工,2002年6月完工。经查,截至2002年6月,东平镇建港指挥部共支付工程款1798.65万元,其中违规以现金支付419.62万元;施工承包单位阳东县建安公司、市政公司,潮阳一建阳东工程处3家施工承包企业,违规使用现金支付1265.43万元,严重违反了国家《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由于工程被违规转包给挂靠的个体包工头,3家施工承包单位在工程结算上大量使用白头单或根本无任何票据可查,致使无法准确核算真实的工程成本。 1999年至2002年1月间,东平镇建港指挥部原两任指挥长先后假借支付设计费名义挪用国债资金31.07万元;假借支付“工程监理费”名义,挪用国债资金13.3万元;签订两份转让开采石场假合同,套取挪用国债资金43万元;共计87.37万元。其中,原东平镇镇长、建港指挥部指挥长谭宽(已病故)个人直接套取49.07万元;2001年2月接任镇长、指挥长的金声国套取挪用13.3万元偿还建港指挥部向个体包工头的借款,挪用20万元用于东平镇政府的日常开支、1.5万元用于交虚开发票的税款、3.5万元用于偿还谭宽的购物欠款。联合调查组发现,该项目工程招投标、设计及监理管理混乱,存在违规发包、分包、转包现象。 省纪委、省监察厅、省计委、省财政厅日前就阳东县东平渔港建港指挥部挪用国债资金和项目招标严重违规等问题向全省发出通报,要求各地认真吸取东平渔港国债项目管理出现问题的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 部分人员处理结果(表略 详见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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