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索万元"恋爱分手费" 蛮汉非法拘禁前女友14小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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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4月11日13:18 新桂网-南国今报 | ||
新桂网-南国今报柳州4月11日讯(记者毛梓林 通讯员刘艳)为了索要1万元“恋爱分手费”,25岁的柳州沙塘镇人罗志刚与同伴威胁、殴打并非法拘禁前女友14个小时,当他在约定地点等待对方亲友送钱来时,被警方当场抓获。昨日,柳北区检察院以绑架罪对罗志刚及另一归案同伙提起公诉。 原来,罗与女友陈某恋爱时,曾给她1000多元,让她还给前任男友。不久,罗因为吸 一路上,罗与同伴不停威胁恐吓陈,经过路边一公墓,就说“不给钱,就埋你在公墓里”,经过一个池塘便说“不给钱就脱光你的衣服,把你丢下水”……大约凌晨3时,到了沙塘镇。在一间空房内,罗与同伙对陈拳打脚踢,并进一步威胁:“如果不给钱,我们就卖你去做‘鸡’!” 陈某经不住罗与同伴的威胁和拳脚,14个小时后当着他们的面打电话给现任男友,让他帮忙去筹1万多元钱来解救她。罗接过陈某手中的电话吩咐对方:“今天下午4时30分,你如能拿钱来沙塘镇的3路车站,我保证她不受伤害。”对方称一定送钱过去,放下电话后即刻报了警。 在约定的时间,罗带着陈某在汽车站不仅没有如愿等到“分手费”,反而被从警察当场抓获,陈某同时得到解救。 作者:毛梓林 刘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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