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章建筑交了钱变"合法"? 柳州面条巷管理有点怪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4月11日14:01 新桂网-南国今报 | ||
新桂网-南国今报柳州4月11日讯(记者毛秋雁 见习记者岑琴)本应拆除的乱搭乱建违章建筑,只要交了钱就可以取得“合法”身份。如果不交钱,连门前停放的送货车辆都属于违章停放,必须接受处罚。 4月10日,在柳州市城站路“面条巷”经营的业主给今报打来电话反映,巷内违章搭建现象死灰复燃,有关部门还向这些新搭建起来的建筑收钱。 记者来到“面条巷”,在这里经营编织袋生意的老板们当场投诉,10日一大早就有五六个穿着城管制服的人来挨家挨户问业主,是否要交“三产网点费”,并说明网点费就是占道费,交了费就可将一些杂七杂八的货品摆到门面外或路面上;如果不交,任何东西的摆放都不能超过门面,否则将被处罚。当时,有的业主认为不合理也就没交钱,城管便将他们放在门口的几个袋子全部丢进门面。 一姓洪的老板不解地问记者,摆出几张板凳坐在门口,就属于违章占道要交占地费?而那些占道经营的摊位,因为交了所谓的“网点费”就可以明目张胆地占道了?说完,他指着对面的门面告诉记者,交了“网点费”后,那门面向外延伸2米多,相当于得了两个门面。 其实收取违章占道的“网点费”,并不是今年4月份才有的,早在去年就开始了。一专门经营风扇的业主告诉记者,去年11月,城管部门曾对巷里的各种违章占道进行了一次清理,将所有违章搭建的门面全部拆除,并在媒体上做了宣传。到12月份,就有风声透露,如果交钱就可以再次搭建,每平方米12元钱,他便交了120元钱,在门面外搭起了10平方米的“门面”并装上了卷闸门。不过,他也坦白告诉记者,即使交了钱,他依然感到不踏实,一会儿必须拆,一会儿又允许搭,“政策”变得让他有些接受不过来。 在城管向业主开具的“网点费”收据上,记者看到盖的是柳南区贸易发展局的章。柳南城监大队张孝忠副队长告诉记者,收“网点费”的是城区贸发局,他们只是帮忙而已。记者随即找到了柳南区贸易发展局曾局长,他让负责“面条巷”收费的工作人员向记者做解释。他们解释道,因为“面条巷”的违章搭建由来已久,拆了又建,根据实际情况,他们就相应收取一些费用,但允许搭建的“门面”是在不影响占道的情况下进行的。 在“面条巷”里记者留意到,有近百家门面不同程度地向路中间延伸搭建了“门面”,看着越来越狭小的街道,记者想起前段时间这里还发生过两起火灾呢。 柳州市鱼峰消防中队罗队长对于这里的违章建筑深有感触,在3月份的火灾中,就是因为违章建筑的阻碍,消防车辆无法快速到达现场灭火。而这些搭建得参差不齐的各式棚子、门面,挡住了指挥员的视野,让指挥员无法正确指挥,给整个消防工作带来了不少困难。他不明白柳南区贸发局解释的“门面是在不影响占道的情况下进行的”是什么意思。 作者:毛秋雁 岑琴
订新闻冲浪 关注重大事件 新浪万千新闻任你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