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钱窃物强敲竹杠 “小混混”骚扰居民有恃无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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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4月11日14:01 新桂网-南国今报 | ||
新桂网-南国今报柳州4月11日讯(见习记者孙妮)昨天,柳江县拉堡镇塘福路一位业主给今报打来电话:门面里的桌球布又被烧坏了一块,这已经是周围的未成年小混混第三次和她店里的球桌布过不去了。 提起拉堡镇塘福路上的这群小混混,周围的居民颇感“头痛”:这群十来岁的孩子几乎从不上学、从不回家,白天黑夜都在这一带“晃来晃去”,搅得周围的住户不得安宁。 他们白天就到附近村庄里偷鸡烤着吃,或是趁人不注意潜进室内偷钱窃物。一位姓韦的先生告诉记者,他亲眼看到这群小混混在附近的柳江县壮族附小门口,凶巴巴地对一小学生说:“去帮老子买包烟来,不然我打死你!”学校里的学生几乎都“谈‘混’色变”。 张女士的门面也经常被混混们骚扰,但从来不向110报警。“报警对他们根本没有用,这群孩子最大的也不过十二三岁,警察来了带回派出所教育一番就放了,他们回来后就更有恃无恐了!”除了无可奈何,张女士还表现出对孩子未来的担心和痛惜。 “他们经常夜不归宿,在我的门面打桌球从来不给钱,累了就睡在我家的桌子上。不刷牙不洗脸更谈不上洗澡换衣服,身上总有一股馊味。成天在外头晃,家长也不管,他们的未来会怎么样,真的很难想象。如果是我自己的孩子会这样,真不知心疼成什么样!” 塘福路的居民普遍认为,混混们这样张狂,家长应该负主要责任。这么小就不让他们接受学校教育,孩子将来发展不言而喻。 拉堡镇派出所民警对小混混也颇感棘手。因他们未满14周岁,违法乱纪应由其监护人负责,派出所接到相关报案多以教育为主,无法追究违法者本人的法律责任。公安部门表示,今年年初派出所已经加强了警力,加大了对未成年人违法的关注,希望当地居民配合公安机关调查取证,碰到“骚扰”及时报案,以利于加强管理及及时责成家长切实负起监管责任。 作者:孙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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