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宝安法律援助中心依法辩护聋哑少年获轻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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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4月11日14:30 南方都市报 | ||
本报讯 (记者傅剑锋 通讯员马洋)日前,宝安区法律援助中心陈律师依法辩护,使一名天生聋哑少年在被骗离家出走两年多后又回到亲人的怀抱。 天生聋哑的来自军10岁时被父母送到当地聋哑学校寄读,2000年4月,来自军被两名聋哑人骗走。今年初,来自军的父母从宝安区公安分局发给他们的“执行逮捕来自军的决定通知书”中才得知儿子在宝安。 法援中心特派经验丰富的陈天悦律师为来自军辩护。陈律师得知来自军的实际年龄与起诉书上其自己报的年龄有出入后,立即指导其父亲与当地公安机关和原就读学校联系,取得来自军的年龄证明和在校有关情况证明。在庭审过程中,陈律师以翔实的证据进行辩护,经评议,合议庭做出了对来自军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期两年执行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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