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孩对智障女扒衣殴打 因年幼无法追究刑事责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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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4月12日05:01 新文化报 | ||
点击此处查看其它图片 4月4日20时左右,家住长春市宽城区东安屯的15岁女孩小阳(化名)被一群年龄相仿的男孩子强行脱光衣服,并对其进行殴打。 家长:女孩已第三次遭打 9日上午,记者来到受害女孩小阳的家,她目光呆滞地坐在床上。在父亲和三姨的反复 记者从吉林大学第一医院4月7日的诊断书上看到:“头外伤,头皮下软组织挫伤;胸、背部均有外伤。”小阳的父亲佟先生向记者介绍,小阳已经是第三次被殴打了,不过以前没有被强行扒衣服,前几次,孩子一直没跟家里人说。6日,虽然有四五个家长到家里来道歉,但问题绝对不能就这样解决。 学校:“扒衣事件”令人震惊 当得知参与侮辱小阳的孩子中有本校学生,且四、五、六3个年级都有学生参与,令长春市某小学卢校长非常震惊。她向记者表示,虽然事情发生在校外,但学校一定会重视,并加强对学生的法制教育。小阳就读的长春市南关区育智学校的林校长得知本校女学生被当众扒衣殴打非常气愤,她担心地对记者说,学生本来就在智力上有残疾,学校可以保证学生在校园内的安全,离开学校之后的安全应该由家长负责。 警方:无法追究刑事责任 记者从东安屯派出所了解到,警方接到报警后,做了详细调查,并对这些孩子一一取了笔录,根据情节可以定性为“流氓猥亵”。但因为这些孩子中最大的只有13岁,属未成年人,在法律上不能追究其刑事责任,所以,警方的处理结果只能是要求监护人对孩子进行教育,并写下保证书。 律师:可向监护人索赔 记者就这一事件咨询了郭东生律师,他表示,这类事件只有通过法律手段来解决。虽然这些孩子因为年龄问题不能负刑事责任,但在民事赔偿方面,受害方可以根据《民法通则》有关条款,向这些孩子的监护人就精神损害和人身伤害提出赔偿要求。 专家:这是教育问题 省社会科学院社会学有关专家就此事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出现这样的事情,归根到底是教育问题。只有整体教育让孩子具备相应的法制观念,才能尽可能地避免此类事件的重演。本报记者王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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