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场不人临时身份证 律师称此举无依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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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4月14日05:38 四川在线-天府早报 | ||
早报讯(记者黄鑫彭江) 昨(13)日是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考试的日子,某医院的主治医师吕某进了考场却被取消了考试资格,因为她使用的是临时身份证。 昨日上午,站在北京师大成都实验中学考场门口的吕某哭诉自己遭遇。她说,因为最近换发身份证,昨日进考场时就带了是青羊区公安局发的临时身份证。才答了几道题,巡考老师就宣布取消她的考试资格,理由是她用临时身份证这点违反了考试规则。她讲明了使用 吕的临时身份证是2003年4月7日颁发的,有效期三个月,而吕的准考证上的考试规则第一条写有“将准考证、身份证(不含临时身份证、过期身份证)放在桌面右上角”字样。成都市公安局有关人士称,在有效期内,公安机关颁发的临时身份证与正式身份证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记者想就此事采访该考点的负责人谭某,但被学校保安挡在大门外。拨打谭的小灵通,谭称“请不要打搅我”,随即便挂断了电话。 四川华楚律师事务所石红阳律师认为,公安机关颁发的临时身份证是合法有效的。该考试规定对临时身份证的限制、约束是不合法的,应予以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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