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家利用赵本山模仿秀促销行为引发争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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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4月14日10:13 辽沈晚报 | ||
【北国网讯】南京某家具城上周末和周日两天找到一位酷似赵本山者,利用赵本山的名人效应为床垫做起宣传广告,这件事引起了当地市民和媒体的极大关注。这个正在从事商业活动的“赵本山”是否对赵本山本人构成侵权?商家、消费者及法律人士对这一行为有何看法?赵本山本人对此如何评说?记者对此进行了跟踪采访。 “赵本山”酷似赵本山 据介绍,上周末和周日这两天,南京一家具城门前摆放起一个大型广告牌,上书“特邀‘赵本山’为您打造惊喜购物之旅……”,“赵本山”三个大字尤为突出,并打上了引号。广告牌的右边还有“赵本山”竖起大拇指的巨幅照片。 一位现场目击者在家具城内十分容易地就找到了这位“赵本山”的模仿者,他穿着藏青色的中山装,戴着鸭舌帽,胸前还挂着该家具城的胸牌,正在促销床垫。此人无论从个头、神情、动作上都酷似著名笑星赵本山,一笑起来更是能以假乱真。一位头发花白的老先生以玩笑的口吻问:“‘赵本山’,这两个床垫哪个宽一些?”“赵本山”也一本正经地作了回答,俨然是一个促销者。 “赵本山”:就想过把明星瘾 据了解,这位模仿者姓田,是位土生土长的南京人,只是相貌酷似赵本山而已。他是南京一家进出口公司的部门经理,平时很喜欢看赵本山的小品,对赵本山的经典之作《双簧》、《红高粱模特队》、《卖拐》、《如此竞争》等烂熟于胸,因此,平时也会不自觉地模仿赵本山的语气、神态等。 田某说,因为外形、语气实在太像赵本山了,因此经常被人误认为赵本山,享受到“特殊待遇”,比如出租车司机不肯收钱,在饭店被人当作明星敬烟、合影等,搞得他挺不好意思。 田某最后说,这次到家具城搞这样的活动,主要是因为朋友关系,借“名人效应”帮助销售。同时,他也是想趁机过把赵本山的明星瘾。 商家:没有侵权赵本山 “克隆赵本山”说,促销效果不错,床垫卖得明显比平时好。对于是否有侵权之嫌,他说与该家具城的一位负责人在搞活动之前已经请教过有关律师,可以保证该活动绝对不属于侵权行为。 记者了解到,商家对于此事已经做好了打算,并表示一旦赵本山有想法,他们会奉陪到底。 家具城的工作人员表示:“来就来吧,是要100万还是要打官司,我们都奉陪,真的打了官司,家具城的辐射面就不止江苏省了!” 消费者众说不一 在采访当中,消费者对商家的这一做法表示了不同的看法。一位刘先生表示,商家这样做,使得消费者在购物的同时,还能看到表演,确实很好。 一位年轻男子赵先生在广告牌前仔细观看后,说: “赵本山还不来告他呀?”这位赵先生也是家具经销商,更巧的是家离赵本山家乡只有8里地。他操着一口东北口音说,他看到这个广告牌很激动,赶紧打电话跟父母说,“赵本山来南京啦!”后来看了报纸才搞清楚真相。 赵先生认为这种促销方式不管结果好坏都对商家有利,正像冯巩说的一句话,“你来告我吧!告我会把我捧红。”他同时认为,这对消费者来说,并不是一个好的促销手段,始终让人有上当受骗的感觉。与其这样,商家还不如真正让点实惠给顾客。 律师:是侵权,或至少是在打擦边球 辽宁同方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博认为,利用名人效应做一些公益性广告,满足群众的娱乐需求,本来是可以让人接受的。但像背着赵本山本人,利用长相上的相似和一些语言、动作、行为的模仿,制造一个赵本山的翻版来从事商业活动,就不应该了,事实上已经构成了对赵本山形象权和隐私权的侵犯。这种盈利性的侵权做法是该家具城广告策划部门的失策之举。要拓宽家具市场,最基本的是要苦练内功,增强自身的市场竞争能力,在此前提下,可以通过减价、组织文娱活动或制造相关新闻来进行广告宣传。而这种仅仅是因为与名人长相相像而强打名人效应牌的做法是不可取的。 辽宁金盟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晓君认为,应该以宽容的态度看待这件事。商家实际上是打了个擦边球,双引号有多重意义,不能一下就界定他侵犯姓名权。法律是严肃的,但生活是灵活的。应该重点打击那些主观恶意、误导消费者作出错误的判断,造成消费者明显损失,商家明显获利的行为。 赵本山:不想此事成为没趣的商业炒作 昨日,记者与赵本山的助理阎实取得了联系。阎实在电话中对记者说,南京这项家具企业开始这项活动时,他就知道了,并告知了赵本山本人。他们认为,作为一个正经的商家,不应该用这种方式搞促销活动,应靠自己的货真价实来赢得消费者,否则即使真的赵本山到了现场,产品一样不会被消费者所接受。 据介绍,作为一个深受全国观众喜爱的演员,赵本山一直是大家关注的焦点,他参加的许多活动都会吸引很多喜爱他的观众。为此,一些商家开始希望借助赵本山的名声来为自己的企业创造效益,但是又不与赵本山本人取得联系,尤其是模仿秀开始在全国日渐升温的时候,很多商家便利用模仿秀来吸引消费者。 赵本山一直认为,那些能够模仿一些影视小品明星举手投足的“模仿者”们也是具有相当才艺的人,但是,他们也应该懂得,一旦模仿这些明星进行一些不应该的活动时,模仿者们既没有尊重被模仿者,也没尊重你自己。 阎实向记者透露说,赵本山此前曾多次遭遇模仿者模仿他从事商业表演的事。对此,赵本山曾经讲过,模仿秀严格上说是侵权。 对于南京这一商家的做法,赵本山本人目前还没有要起诉的想法,他不希望这件事反而成为一个很没趣的商业炒作。 相关法律法规 《广告法》第二十五条:广告主或者广告经营者在广告中使用他人名义、形象的,应当事先取得他人的书面同意;使用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名义、形象的,应当事先取得其监护人的书面同意。 《民法通则》第一百条: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赢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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