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树砍伐遭遇尴尬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4月14日10:36 燕赵都市报 | ||
新闻提示:拥有3000多亩的林地,一个月却只能发15%的工资。无奈之下,林场场长把135亩果树园承包出去搞特色农业增加收入,可这被砍掉的135亩老果树并没有经过主管部门批准。场长说不是林场不想报批,而是按照现行制度审批下来太难了。 135亩果树只剩下了沙坑 “南宫市杜庄国有林场在没有砍伐证的情况下砍了100多亩果树!”接到举报,记者于近日赶往杜庄林场采访。 按照知情人的指点,记者见到了被砍的两处果园,现场的树枝已被清理干净,树根也刨了,只剩下了刨树留下的沙坑排列在沙地上。 记者几经努力,终于找到一位肯透露情况的农民,他介绍说果树是在春节前后砍的,但砍的果树都是有病的。至于有没有采伐证,承包人是谁,他说不清楚。 林场场长的苦衷 在陈设简陋的林场小屋里,记者见到了杜庄林场的场长张洪永。这位穿着朴素的老场长坦承果树砍伐时没有采伐证。 张洪永说,杜庄林场是国有林场,始建于上个世纪50年代,3000多亩林地种有杨树、刺槐和一些果树,许多果树都得了腐烂病,果子还不成熟就烂掉了。虽然果园都承包出去了,但低产的果树使承包费越来越难收,在保证离退休人员的工资和几位职工遗属的生活补助后,在职的四个人便只能拿到县财政负责发放的15%的工资,就连张自己每月也只能拿到108元钱。 2002年12月,这135亩果园的承包协议到期了。为改变林场经济困窘的状况,张洪永代表林场与威县的两个农民签订了土地承包协议,在保证林场性质的情况下,允许承包人在这135亩果园搞特色农业。于是,135亩果树便作为执行协议的前提被砍掉了。 张洪永无奈地说:“为采伐证,我跑了多次,可县里和市里都不能批,只能到省里,去省城是需要钱的,我们没钱啊!” 窘迫的现状 135亩国有林场的果树在没有采伐证的情况下被砍掉,显然有违相关规定。然而,林场的贫困也是不容回避的事实。对此,邢台市林业局副局长孙景才表示了自己的看法。 据孙景才介绍,按相关规定,以生产果树的经济林砍伐可以不用审批,但国有林场例外,林场要首先向县林业局提出申请,县林业局向市林业局打报告,市林业局再向省林业厅打报告,然后再逐级向下批复,整个过程下来需要很长时间,如能被批准还是比较幸运的。 孙景才认为,冀南平原区的林场大都面积较小,其生态功能不起重大作用,而伐掉经济效益差的果树,发挥土地资源优势发展经济效益高的作物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也有利于林场职工生活问题的解决。 国有林场如何面对贫困 国有林场作为大林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着后备森林资源培育和生态环境建设的双重任务,但由于多种主客观的原因,一部分国有林场处于“经济危困”和“资源危机”两方面的困扰。 林场如何解困是摆在各级政府和林业主管部门的一件大事。目前,许多林场引入竞争机制,有的开办了家庭林场,有的开发多种经营项目,有的尝试拍卖经营权,都取得了一定的效果。总之,国有林场贫困是一个具有普遍意义的社会问题,对其出路的探索也仍在进行中。(河北省林业厅办公室 孙阁) 本报驻邢台记者:卢伟丽
订新闻冲浪 关注重大事件 新浪万千新闻任你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