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礼录像没录全 录像师赔偿20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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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4月14日11:30 黑龙江日报 | ||
本报首席记者 安刚 由于录像师孙某所持的录像机电池中途没电,造成尹某夫妇婚礼当日的一部分美好时刻没被录下来,尹某将孙某等人告上法庭。近日,经法院审理,尹某获得了2000元精神抚慰金。 2002年7月,哈市市民尹某找到韩某为婚礼做司仪并为其联系婚礼录像等事宜。事后,尹某看录像带时发现,录像师孙某给“录”的凯莱商务酒店至九站公园期间的外景在录像带中丝毫没有。据了解,没录全是由于录像机电池中途没电造成的。但录制期间,孙某并未将电池没电一事告诉尹某,而且孙某一直都在“录像”。为此,尹某将韩某、孙某告上法庭。 哈市动力区法院经审理认为,孙某因疏忽大意未能将婚典内容收录全,违反双方合同要求。该录像对尹某具有特殊意义,损失无法弥补。一审判决孙某赔偿尹某精神抚慰金2000元,韩某负连带赔偿责任。 孙某不服提起上诉。2003年3月10日,哈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了此案。据审判长赵国良介绍,孙某属无礼缠诉,法院已驳回孙某的上诉,维持原判。 (生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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