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车“杀手”被判死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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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4月15日03:29 时代商报 | ||
本报讯(杨力 主任记者 李欣悦 实习生 吴镝)昨日上午,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了严厉打击刑事犯罪分子公判大会,3名专门抢劫出租车并杀害多名司机的罪犯被公开宣判,随即押赴刑场执行枪决。 三名罪犯张某、唐某、杜某都是鞍山市人,1999年2月12日,三个人经预谋窜至鞍山市铁西区繁荣电影院附近,骗乘司机邵某驾驶的红色桑塔纳出租车。当行至千山区齐大镇某砖 据了解,在1998年1月至2000年1月的二年时间里,此三人用相同手段在鞍山市内共结伙抢劫出租车6辆,在抢劫中杀死司机5人、重伤1人,抢劫财物价值达人民币53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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