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的遗产"传子不传女" 偏心遗嘱均分结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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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4月15日07:39 新闻晨报 | ||
晨报讯家住七宝镇上的陈姓三姐妹对母亲“传子不传女”的遗产处理不满,于是诉诸法院,要求与两兄弟均分房屋遗产。该案昨天由闵行区法院划上句号:五兄妹各继承中厅面积1.128 平方米。 母亲去世后,对母亲留下的67.5 平方米建筑面积的房屋,两兄弟理直气壮地拿出了盖有母亲大印的“传子不传女”的遗嘱书。于是,三姐妹联名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五兄妹平分房屋遗产。经法院主持调解,五兄妹达成了“遗嘱书无效、三姐妹各继承10平方米、两兄弟各继承18.75 平方米”的调解协议。在调解书下达后不久,三姐妹突然发现 闵行区法院认为,被继承人的遗产应按法定继承处理。本案中,双方均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均依法有权继承遗产。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现在,三姐妹在继承67平方米房屋时已作出适当让步,故要求与两兄弟平均继承尚余房屋建筑面积5.64 平方米,合情合理,法院应予支持,最后判决五兄妹各继承中厅建筑面积1.128 平方米。 (记者许洱多通讯员杨克元陆莉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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